三穗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按照《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州财资【2021】6号)和《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州财资局[2020]12号)文件规定,拟对我院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再使用的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至 12月13日,共 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姚 伟,联系电话:0855-4522911。
附:黔东南州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清单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