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传统村落保护领域首份诉前检察建议获得该县住建部门的采纳回复,推动该县唯一传统村落雅中村的保护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雅中村位于三穗县良上镇东北部,距乡政府所在地约8公里,距县城20公里,是三穗县最有民族民居特色的苗族村寨之一,现有苗族全木质吊脚楼结构民房231栋,砖混结构民房69栋,特色苗族民居占比76.5%,系该县唯一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寨,具有重要保护价值。2018年5月,该院在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走访宣传活动中发现,雅中村部分村民在传统村落内使用蓝色彩钢瓦盖房、不锈钢管制作栏杆等,改变了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原有体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筑风貌。对此,该县住建部门未按照《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致使乱搭乱建破坏传统村落建筑风貌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2018年6月,该院向住建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雅中村村民改变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原有高度、体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筑风貌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
该县住建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并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专人会同镇政府对雅中村部分村民改变建筑风格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通过召开村组干、村民代表宣传会、悬挂横幅标语、发放限期拆除通知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改。整治活动中,召开专题宣传会2次,悬挂横幅标语4幅,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11份,该院将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守护好全县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两个宝贝,助推全县决战脱贫攻坚。(樊必斌供稿)